廣東公示中小學減負21條 擬規(guī)范招生行為、學校編班等
http://www.0542nq.cn2019年08月19日 09:39教育裝備網
近日,廣東省教育廳公示《廣東省落實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實施方案(征求意見稿)》,對中小學生減負明確了21條具體要求,對招生行為、學校的編班、中小學生作業(yè)負擔等作出具體規(guī)范。
廣東要求進一步規(guī)范招生行為,規(guī)定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,嚴禁以各類考試、競賽、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,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(面試、評測)等方式選拔學生。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按審批機關統一批準的招生范圍、招生計劃、招生時間、招生方式同步招生,嚴禁違規(guī)爭搶生源、“掐尖”招生、跨審批區(qū)域招生、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。
“義務教育階段各年級學生實行常態(tài)編班!睆V東對學校編班行為作出規(guī)范,嚴禁義務教育學校舉辦重點班,包括以特長班、特色班等名義變相舉辦重點班。學校不得按學生成績進行編班,不得為編班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試。
除要求合理安排學生作息時間、對學生每日作業(yè)總量和時間作出具體要求外,廣東還規(guī)范統一考試及評價和校外培訓,要求規(guī)范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,堅決禁止應試、超標、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,堅決禁止中小學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招生。同步治理校外線上教育培訓機構,督促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加強行業(yè)自律、有序開展業(yè)務。
責任編輯:董曉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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